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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嵩明公安助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发布日期:2023/3/14 15:09:19 浏览:39

来源时间为:2023-02-26

自嵩明县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公安举全警之力、尽全警之责,着力维护城区交通、治安秩序,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展现新时代文明城市良好精神风貌。

在嵩明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召开动员大会后,嵩明公安抽调全局警力405人次,警车80余辆次对必检点位进行包保,全面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多次部署交警大队联和县城管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单位集中开展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行动。

嵩明公安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职能单位对辖区沐浴场所、KTV、酒吧、宾馆等治安复杂场所区域进行清查,强化夜间治安要素管控和治安乱点整治,督促行业场所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全力排查整治各类治安隐患。

今年以来,共查处交通道路违法行为500余起。组织1425人次警力和348人次群防群治力量投入统一行动。期间共入户走访1452家,清查出租房795家,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614份,消防安全告知书341份,安装“金钟罩”1745个,新增流动人口信息1795条,维护更新流动人口信息3124条,注销流动人口信息1356条,接受反诈、防盗宣传3910人次。

嵩明公安常态化组织志愿者在红绿灯路口开展文明出行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群众摒弃交通陋习,提升文明意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与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开设的“不文明交通曝光台”共发布38期,有效拓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嵩明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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